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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清理在行动

导读

违规建设的“大棚房”,褪去别墅、休闲农庄等的噱头,露出违法违规的本质。既不能“坐地生金”,也不能圆“田园梦”。一直以来,国家对“大棚房”都是高压态势。今年更将集中整治“大棚房”。当前,各地也正在紧锣密鼓整治。后续推进情况,我们将持续跟进。


山西发现违建“大棚房”设施2342个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18年9月启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来,山西省共发现“大棚房”问题345处、设施2342个,涉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1569亩。山西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严肃查处,确保今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


2018年8月12日,山西晋中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销售“大棚房”问题被曝光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楼阳生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并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随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展开摸排,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今年1月20日召开的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推进会议明确,要不留死角再排查,全面彻底抓整改,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中,山西省严肃查处了晋中市榆次区“大棚房”问题,并深入开展全省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山西厅要求,在做好全省“大棚房”清理整治的同时,要坚决履行好土地违法执法主体责任,切实摸清“大棚房”问题真实情况,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将耕地复垦到位。


四川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督导调研

日前,四川省“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小组领导办公室派出6个督导调研组分赴成都、自贡、内江、德阳等地对“大棚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实地督导。四川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强化查处整改,确保今年3月底前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


在此次“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成都市青白江区共涉及“大棚房”问题72个,占用耕地249.06亩。青白江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整改方案和时限,于3月5日前对“大棚房”整改结果进行初步核查验收,3月10日前形成卷宗资料,做到每个“大棚房”问题清晰、处置到位。


座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青白江区有关“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及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情况。督导组要求,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目标任务,进一步核查是否有瞒报、错报、漏报等情况,3月底前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并对纳入日常监管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强化查处整改。同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风险评估预案。


河南重点整治三类“大棚房”问题

日前,河南省出台“大棚房”问题整治范围和标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清理整治范围、整治整改标准等问题的政策界线。


河南省指出,专项行动要重点整治三类问题: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此外,针对借设施农业或农业园之名占用耕地修建的“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等非农设施,3月底前必须依法依规完成整改,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复垦复耕到位;并对其他非农设施、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等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


川湘加快“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

近日,四川湖南两省分别召开会议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出站位要再高一点、工作要再实一点、纪律要再严一点,全面摸清底数,切实抓好分类处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四川省成立了以省长任组长的“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对存在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的重点区域进行约谈。四川各地也加快推进整治整改工作。成都市市长罗强带队赴锦江区万福花卉产业园和双流区金桥镇河水村对“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办公。泸州市市长杨林兴带队深入泸县等地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对部分县区进行约谈。遂宁市坚持处事与处人并行,对大英县、射洪县、船山区12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凉山州政府派出6个督导组对17县市“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再次开展专项督导,立案查处5人。达州市印发《达州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知识要点》等。


四川省要求,一要全面摸清底数。各市(州)要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坚决防止工作走过场、数据少报漏报错报,加大核实核查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二要扎实推进问题整治整改。对排查清理出的问题,要细化落实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倒排时限,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对清理整治后的土地,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三要切实抓好分类处置。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与农业生产无关的违规违法问题,要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四要全方位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政策协同,着力从制度层面堵住漏洞,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在会议上提出,一是站位要再高一点,坚决扛起清理整治政治责任。全系统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抓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是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客观要求,是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二是工作要再实一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地要再接再厉、毫不松懈,努力在“实”字上下功夫,在“严”字上动真格。要全面深入清理排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坚决依法整治整改,坚持分类整改、公开整改,彻底整改;要坚持精准周密推进,精准把握政策,周密安排工作,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三是纪律要再严一点,层层落实清理整治工作责任。各地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如期保质完成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任务。要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字背书,严肃查处问责;层层督查督办,确保工作到位。


截至目前,湖南已清查核实农业设施大棚149602个,涉及面积198097.3亩。发现违法违规设施项目2837个,涉及耕地面积7373.4亩。全省2837个应整改的违法违规项目中,已完成整改2553个,正在整改284个,整改完成率为90%,已复耕面积821.7亩,在整治中立案查处391宗,罚款946.8万元,没收建筑物面积11.23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面积64.57万平方米,问责13人。


河南:严守时间节点 分类推进整改

近日,河南省政府召开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地严守时间节点,分类推进整改,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河南省副省长、省“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武国定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河南省去年9月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国生专门作出批示,省长陈润儿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省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工作;各市、县迅速行动,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明确目标任务,严守时间节点,压实属地责任,逐一建立台账,分类推进整改,确保2019年3月底前整改到位。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严肃执纪问责;尽快消除“大棚房”违法用地状态,恢复农业生产,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守住耕地红线。


天津:加大巡查力度 狠抓源头治理

记者近日获悉,自天津市启动“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武清区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在全区推行“田长制”,将清理整治责任压实到村级组织,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确保设施农用地规范使用。


武清区曾是天津市“大棚房”问题多发区。为此,武清区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大棚房”清理整治攻坚战指挥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武清区自然资源部门采取“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的方式,严密监测排查“大棚房”,同时建立“大棚房”及违法用地数据库和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形成了巡查督查、情况反馈机制;通过刊播公告、张贴标语、录制专题片、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广泛宣讲政策法规,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责任。


据悉,武清区推行的“田长制”以保护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将设施农用地、林地等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全部涵盖在内。目前,全区已设立三级“田长”共72名网格员,在巡查辖区内开展定期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大棚房”问题,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责任网格,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保护机制。


山东稳步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大棚房”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稳步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去年11月底前发现的278个“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去年8月22日,省委书记刘家义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明确把全面清理和严肃查处“大棚房”等问题作为专项工作来抓,坚决刹住违法占地这股歪风,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同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启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省政府成立了由副省长任组长的协调推进小组,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牵头。


二是严密组织推进,强化调度指导。去年11月14日,省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的新要求,组织全省开展“回头查”。今年1月10日,山东立即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深入查彻底查”工作。在调度指导方面,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范围内的推进会议3次,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系统内推进会议4次,省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通报进展情况,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与此同时,于去年12月17日开展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全省设施农用地进行摸底,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三是组织实查暗访。去年8月以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带队,利用群众举报、互联网搜索、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和“大棚房”问题违法线索,对各市进行了多次明察暗访和督导调研;10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分4个联合督导组,对10市进行督导。分管副省长、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主要领导先后7次进行实查暗访。今年1月20至25日,16名省委常委、副省长带队对各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各督导组认真听取各市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现场和疑似“大棚房”问题线索80个。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不重视、清理排查不彻底、整治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人员,特别是应报不报“大棚房”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28宗应报不报“大棚房”问题,经省纪委监委同意,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函告相关市委实施问责;同时明确,对于今后新发现的“大棚房”问题,继续移交相关市委,严肃组织问责。


据了解,山东全省各市把排查工作贯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过程,在前期排查清理的基础上,对各类农业园区进行了重点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按要求重新进行了分类。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山东省各级政府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边排查边整改。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清理整治“大棚房”,对新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内容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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